若收抵押物的人明知道是诈骗赃物还给做抵押,该行为很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有罪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定性角度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里的“明知”包含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例如,当抵押物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没有正当理由;或者交易时没有合法有效的交易手续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是赃物。在你所描述的情况中,收抵押物的人明知是诈骗赃物还进行抵押相关操作,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量刑标准角度
实际案例参考角度
有这样一个案例,小朱在二手市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从陌生人处收购了一批高档电子产品,交易时对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手续。警方的调查发现这批电子产品是盗窃所得的赃物,小朱被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带走。小朱称自己并不确切知道是赃物,但法院认为,小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电子产品,且交易时无合法有效的交易手续,依据司法实践,可认定其应当知道所收购物品为赃物,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明知”的条件,构成该罪。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小朱收赃的金额、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同理,收抵押物的人明知是诈骗赃物还进行抵押操作,也会面临类似的法律后果。
建议角度
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或者发现自己可能涉及此类行为,建议及时停止相关操作,并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这样有可能争取从轻处罚,比如减轻刑罚或者适用缓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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