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刚过不想干了 单位说给转正了不让走怎么办-罗为富律师|法行宝
2025-09-14 劳动纠纷

针对您试用期刚过但不想继续工作,而单位已经表示给您转正且不让您走的情况,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详细的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在试用期内是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权利并不因为单位给您转正了就自动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您已经过了试用期,并且单位表示给您转正,但如果您仍然决定不想继续工作,您依然可以提前通知单位并办理离职手续。

具体来说,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提前通知:您应该以书面形式(比如邮件或者书面信件)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表明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也是保护您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

  2. 办理离职手续:在通知期满后,您不需要等待单位的批准,就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这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物、结算工资等。

  3. 应对单位阻挠:如果单位以各种理由阻挠您离职,比如不办理离职手续、不结算工资等,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注意法律责任:在离职过程中,您也要注意不要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比如泄露公司机密、违反竞业限制等。否则,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即使单位已经给您转正,但如果您仍然决定不想继续工作,您依然有权提前通知单位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阻挠您离职,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