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醉驾撞护栏的单向事故中,若血检结果为133.6(假设单位为mg/100ml,即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且无人员伤亡、无前科,同时赔偿已经结束,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从重情节。是否构成从重情节,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一、醉驾的认定与处罚
首先,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驾。在您描述的情况中,血检结果为133.6,显然已经超过了醉驾的标准,因此,该行为已经构成了醉驾。
对于醉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是醉驾的基本处罚。
二、从重情节的认定
从重情节是指在基本处罚的基础上,因为存在某些特定的情形,而使得处罚更加严厉。在醉驾案件中,从重情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虽然您描述的是单向事故,撞上了护栏,但并未明确说明事故责任划分。如果最终认定您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这可能构成从重情节。不过,由于您提到无人员伤亡,且已经赔偿结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减轻了事故的严重性,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排除了从重情节的可能性。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您的血检结果为133.6,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因此这一点不构成从重情节。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如果事故发生在这些路段,可能构成从重情节。但您并未提及事故发生的具体路段,因此这一点无法确定。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您描述的是单向事故,且未提及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或载有乘客,因此这一点不构成从重情节。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您并未提及这些行为,因此这些点不构成从重情节。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您并未提及有逃避或阻碍检查的行为,因此这一点不构成从重情节。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您提到无前科,因此这一点不构成从重情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前科”通常指的是与酒后驾驶相关的前科,如果存在其他类型的犯罪前科,虽然不影响醉驾的定罪,但可能在量刑时作为参考因素。
三、赔偿结束的影响
您提到赔偿已经结束,这通常指的是对护栏等财产损失的赔偿。赔偿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从重情节的消失。从重情节的认定主要基于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和驾驶人的行为,与赔偿是否结束无直接关联。
四、建议与后续行动
配合调查: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和饮酒情况。
咨询专业律师:虽然我已经给出了基本的法律分析,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不过,既然您已经找到了我,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
关注量刑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包括从重情节和从轻情节。因此,您可以关注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认罪态度好等,以便在量刑时争取更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