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工资 员工可以向发包方追讨工资吗-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工资,员工是否可以向发包方追讨工资”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一般的劳动关系中,员工是与用人单位(即承包方,如果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话)建立劳动关系的,而并非与发包方。这意味着,员工与发包方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特别是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直接向发包方追讨工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为工资的支付义务是由用人单位(承包方)承担的,而不是发包方。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可能存在工程承包合同,但这并不构成发包方对员工工资的支付义务。

当然,如果发包方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承包方,导致承包方无法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发包方可能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种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并不是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而是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或仲裁,来确定发包方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方式。

对于员工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员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直接向发包方追讨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应当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