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期工资是根据什么发的-高歌律师|法行宝
2025-04-06 劳动纠纷

停工期工资的发放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进行发放。具体分析如下:

  1.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广义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2.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即最长可达24个月。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特定比例(如高于300%或低于6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相应比例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
    • 若职工在雇佣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足,则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全月均值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月固定工资水平来计算。
  4. 用人单位义务:

    • 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应依法按月支付工资,不得随意克扣或拖欠。

综上所述,停工期工资的发放应严格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