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正犯要求互相有意思共谋吗-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9-08 刑事辩护

共同正犯不必然要求互相有意思共谋。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共同正犯的基本构成

共同正犯,一般而言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行为决意(犯罪联络)而共同实行犯罪行为(行为分担)。其中,共同正犯中的每一个行为人,基于犯罪支配理论,都对犯罪的最终实现具有功能性支配。这意味着,共同正犯的成立,关键在于各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而并非必须要求事前有意思共谋。

二、共谋共同正犯的特殊形态

  1. 共谋共同正犯的概念:

    • 共谋共同正犯是指,部分共同犯罪参与者虽然仅参与了犯罪的谋议,但从“犯罪支配”的视角来看,其对于犯罪实现所发挥的作用并不小于亲自实行犯罪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提出了“共谋共同正犯”的概念,即承认仅参与谋议的行为人也可能构成共同正犯。
  2. 共谋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

    • 理论上,共谋共同正犯的成立并不完全依赖于事前的意思共谋。关键在于,参与谋议的行为人是否对犯罪的实现具有实质性的支配作用。如果参与谋议的行为人通过谋议对犯罪的实现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那么即使没有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正犯。
  3. 实务中的认定:

    • 在实务中,对于共谋共同正犯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参与谋议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其对犯罪实现的贡献程度。如果参与谋议的行为人通过谋议对犯罪的实现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正犯,承担与实行犯罪者相同的刑事责任。

三、承继共同正犯的特殊形态

承继共同正犯是指,参与共同犯罪之人在他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中途”加入,与他人就之后的犯罪行为形成共同行为决意。在这种情况下,中途加入的行为人并没有参与事前的谋议,但仍然可能构成共同正犯。这进一步说明了,共同正犯的成立并不完全依赖于事前的意思共谋。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法律建议:

    • 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应当明确自己的地位和作用,避免因为对法律规定的误解而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 如果参与谋议或中途加入共同犯罪,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2. 风险提示:

    • 共同犯罪中的各行为人对犯罪结果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没有事前共谋或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但如果对犯罪的实现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正犯。
    • 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之间可能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因此,在参与共同犯罪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风险,谨慎行事。

举例说明:甲与乙共同谋议抢劫,包括抢劫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后甲单独前往现场实行抢劫行为。在此情况下,如果承认共谋共同正犯的概念,则乙虽然只实施了谋议行为,但仍要论处以共同正犯。这说明了共同正犯的成立并不完全依赖于事前的意思共谋。

综上所述,共同正犯不必然要求互相有意思共谋。其成立关键在于各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如果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