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超过追诉期并不一定导致案件不能追诉,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以下是一个相关案例分析:
一. 案情概述
- 1997年12月25日凌晨,被告人张某发、刘某付等四人预谋并实施了一起入户盗窃行为,期间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李某明死亡。
- 案发后,李某明家人报案,河南省社旗县公安局以李某明被杀立案侦查。但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有限,案件一直未能侦破。
- 2019年,因对现场遗留指纹进行比对,发现张某发具有作案嫌疑,后根据张某发供述发现刘某付具有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发、刘某付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在审判过程中,对于刘某付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争议。
二. 法律分析
追诉期限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具体期限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
立案对追诉期限的影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八十八条,一旦案件被立案侦查,且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不予立案,该案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本案的具体应用
- 本案案发后,被害人亲属及时报案,公安机关也立案侦查。然而,由于技术条件限制,案件长期未能侦破。
- 被告人刘某付在案发后并未逃避侦查或审判,而是继续在家务农并娶妻生子,历经二十一年。
- 因此,虽然案件已经立案,但由于刘某付没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且案件并非因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导致超过追诉期限,所以其行为因超过追诉期限而刑事责任消灭。
三. 结论
- 在本案中,虽然案件已经立案,但由于被告人刘某付没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且案件并非因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导致超过追诉期限,所以其行为因超过追诉期限而刑事责任消灭。对审理法院而言,不能对刘某付定罪科刑,依法应终止审理。
这个案例说明了立案后超过追诉期并不一定导致案件不能追诉,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逃避侦查或审判,且案件并非因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导致超过追诉期限,那么其行为将因超过追诉期限而刑事责任消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