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有哪些禁止性规定-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04-05 公司事务

保密法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主要有以下禁止性规定:

  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 例如,某公司员工不得将存储有公司机密信息的电脑直接连接至公共Wi-Fi网络。
  2. 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 例如,在未安装防火墙或未进行加密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将涉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直接传输至互联网。
  3.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 例如,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普通家用电脑上处理或存储工作相关的机密文件。
  4. 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 例如,企业IT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涉密信息系统中的安全软件或设置。
  5. 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 例如,某机构在淘汰旧电脑时,必须确保其中的涉密信息已被彻底清除,并经过安全技术处理,否则不得随意处置。

这些禁止性规定旨在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我建议相关组织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