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主要有以下禁止性规定: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这些禁止性规定旨在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我建议相关组织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