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案件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法院判令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的写法及要点:
一. 诉讼请求的核心内容
二. 诉讼请求的详细表述
明确被告身份:首先,在诉讼请求中应明确列出被告,即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XX(股东姓名或名称)……”
阐述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事由:接着,应阐述请求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事由,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条件。例如,“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明确赔偿范围:在诉讼请求中应明确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范围,即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未出资的XX万元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 法律依据
四. 实例参考
我的观点:在撰写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案件诉讼请求时,应确保内容明确、具体,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充分阐述请求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事由和赔偿范围,以提高诉讼请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