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6人的事故属于较大事故,而非重大事故。以下是详细解释:
在生产安全领域,事故的等级划分有着严格的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被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因此,对于“死亡6人”的事故,它明确属于较大事故,而非重大事故。此类事故的调查处理通常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
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