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六人的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在生产安全领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等级是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的。具体来说,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因此,对于死亡六人的事故,它属于较大事故这一等级。此类事故的调查处理通常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其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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