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唆犯可以正当防卫吗-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09-03 刑事辩护

对教唆犯可以正当防卫,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教唆行为正在实施且具有紧迫性、现实危险性时

如果教唆行为正在实施,且对合法权益造成紧迫威胁,例如教唆他人立即实施暴力犯罪,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等,此时对教唆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合法权益的紧迫威胁,因此受侵害方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举例:甲教唆乙立即对丙实施暴力伤害,丙在面临紧迫的人身安全威胁时,可以对甲或乙进行正当防卫,以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二、教唆行为已经结束,但教唆的犯罪行为后续持续进行时

如果教唆行为已经结束,单纯针对教唆犯本人一般不能进行正当防卫。但是,如果其教唆的犯罪行为后续持续进行,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仍可正当防卫。这里的不法侵害可能包括教唆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的参与行为等。关键在于教唆行为是否引发了后续的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举例: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保安发现并试图逃跑,此时保安对乙进行的追捕和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甲作为教唆犯并未直接参与盗窃行为,但如果甲在现场并参与了对保安的攻击或阻碍保安制止乙的行为,那么保安也可以对甲进行正当防卫。

三、教唆犯被侵害时

教唆犯虽实施了教唆行为,但当他面临不法侵害时,其人身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只要教唆犯遭受的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如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等,教唆犯就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举例:甲教唆乙去犯罪,但之后丙对甲进行暴力袭击。甲在面临紧迫的人身安全威胁时,可以对丙进行正当防卫,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四、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这里的“不法侵害人”不仅包括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也包括在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等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这一规定为对教唆犯进行正当防卫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教唆犯可以正当防卫,但必须满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