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配备公车的直接责任人最重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具体来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一规定明确了违规配备公车行为的纪律责任,旨在维护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和党员干部的廉洁形象。
例如,在典型案例中,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微波站站长罗隆因私车公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了违纪资金。这一案例就体现了对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行为的严肃处理。
因此,对于违规配备公车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最重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如有更多相关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在交通事故、税务纠纷等领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