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借款的 只向一方催收 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杨书杰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经济纠纷

夫妻共同借款的,只向一方催收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夫妻共同借款的情境中,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这意味着,当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催收借款时,该催收行为不仅会对被催收的一方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同时也会对另一方产生同样的效果。

具体来说,如果出借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夫妻中的一方提出了履行请求,那么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晓或是否被直接催收,该诉讼时效都会因为这一催收行为而中断,并重新开始计算。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或沟通不畅而导致出借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因此,在夫妻共同借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只向一方催收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的,该中断效力对夫妻双方均有效。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以此为由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法院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