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交了入职申请表没签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入职申请表的内容是否满足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员工入职登记表》或《入职申请表》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让劳动者先填写入职相关的表格,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表格就具备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如果您只是填写了入职申请表,而该表中并未包含上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款,或者即使包含了部分条款,但并未得到您的明确同意(如通过签字确认等方式),那么这份入职申请表就不能被视为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您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入职申请表中包含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要条款,并且这些条款得到了您的明确同意,那么根据内容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入职表就可能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总结来说,交了入职申请表没签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入职申请表的内容是否满足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并且是否得到了您的明确同意。如果未满足这些条件,那么这份入职申请表就不能被视为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在入职时,务必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