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验收费由谁发 法律依据是什么-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行政纠纷

政府采购验收费通常由采购人承担,但具体承担方需依据合同约定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法规层面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

    • 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这表明验收责任主体为采购人,但并未直接规定验收费用的承担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 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这些条款同样未直接规定验收费用的承担方,但从采购人作为验收主体的角度出发,可以推断出验收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
  3. 民法典原则:

    • 根据民法典“谁委托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项目验收费用应由采购人支付,以利于项目验收控制。在政府采购中,验收费用一般被视为采购成本的一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二、项目具体情况的规范

  1. 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项目:

    • 若项目验收存在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例如,某些特定项目可能要求供应商在验收时提供特定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支付。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

    • 验收过程中如产生纠纷,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

    • 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再行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合同约定的规范

  1. 合同优先原则:

    • 若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验收费用的承担方式,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可能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但此类约定需在招标文件中提前明确,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禁止转嫁验收费用:

    •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时,验收服务费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此规定旨在防止采购人通过合同条款将验收费用转嫁给供应商,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建议:

  • 在进行政府采购时,采购人应明确验收费用的承担方式,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也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验收费用的承担方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如有任何关于政府采购验收费用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