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民间借贷未写还款日期,2018年找过债务人但未找担保人,担保人是否还有效,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担保人责任的有效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若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案例中,由于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需给予合理准备时间。此合理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计算保证期间,即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 若债权人在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即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2018年找过债务人但未找担保人的影响:
- 关键在于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即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担保人主张了权利。若2018年债权人仅找过债务人,而未在保证期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则担保人可能已免除保证责任。
- 然而,若债权人能证明在保证期间内曾以其他方式(如书面通知、短信、微信等)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且该主张能构成对担保人的有效通知,则担保人可能仍需承担保证责任。但此情况需具体证据支持,且实践中可能存在争议。
法律建议:
- 收集证据:债权人应尽快收集能证明在保证期间内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
- 法律程序:若债权人认为担保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且证据充分,可考虑通过法律程序(如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但需注意,法律程序可能耗时较长,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风险评估:在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前,债权人应充分评估风险,包括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等。
总结来说,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则担保人可能已免除保证责任。但具体是否免除,还需根据债权人是否能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内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因此,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