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未成年把家里的东西卖了买家是否可以要求要回货款”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则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能有效。
现在,我们回到问题本身。如果未成年人是未经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同意而出售家里的东西,那么这个买卖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有权选择追认这个买卖行为,使其变得有效;或者拒绝追认,使这个买卖行为无效。
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
如果买家构成善意取得:
争议解决:
综上所述,买家是否可以要求要回货款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行为的效力以及买家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等。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家长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防止其进行不适当的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