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找公司虚开200万增值税发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的情况,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而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
人民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严格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案件事实综合做出判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法研58号)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实质在于通过虚开行为骗取抵扣税款,对于有实际交易存在的代开行为,如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论处”。
三. 建议与措施
我的观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税收制度,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个人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任何违法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