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了工伤,按照国家标准,您应该受到以下赔偿: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以及康复费用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都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可以获得一定的伙食补助,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
- 若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及经办机构同意,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可按当地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辅助器具费:
-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4个月。
伤残待遇:
- 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工伤职工可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标准为:
-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至21个月本人工资。
- 五级至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至16个月本人工资。
- 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至7个月本人工资。
工亡待遇: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处理工伤赔偿问题时,建议您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