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王海娟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受工伤后,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全面的赔偿,赔偿项目涵盖医疗救治期间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赔偿待遇(如构成伤残等级)以及工亡赔偿待遇(如因工死亡)。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伤残等级以及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详细梳理:

一、医疗救治期间费用

  1. 医疗费:

    •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2.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食宿费:

    • 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当地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康复治疗费:

    •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辅助器具费:

    • 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1. 停工留薪期工资:

    • 因工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
  2. 生活护理费: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后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三个等级支付。

三、伤残赔偿待遇(如构成伤残等级)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
  2. 伤残津贴:

    •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不等;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为其缴纳社保费。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赔偿待遇(如因工死亡)

  1. 丧葬补助金:

    •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根据亲属关系确定,并受总额限制(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以上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赔偿金额和项目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
  • 申请流程: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建议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等,并按照当地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法律援助:如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赔偿金额争议等问题,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伤残及工亡等。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伤残等级以及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