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扣押强制措施-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5-08-22 侵权纠纷

关于药品扣押强制措施,这是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重要行政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不被继续流通或使用,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以下是对药品扣押强制措施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药品扣押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具体来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第五十五条进一步细化了药品扣押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则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等。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针对疫苗这一特殊药品,该条例第四十九条也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其有关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二、实施程序

药品扣押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调查责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现场检查情况应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由当事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同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记录在案。

  2. 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对负责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审查,特别关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必要性。

  3. 决定责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4. 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三、追责情形

如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药品扣押强制措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具体追责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以及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情形。

综上所述,药品扣押强制措施是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重要行政强制手段,其实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要求,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