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政府采购委托书被委托人没签字是否应该废标”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从法律规定角度分析: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规定,符合性审查的目的是确定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委托书需被委托人签字,而实际提交的委托书未满足此要求,则可能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未响应。
- 在实际操作中,若招标文件将“委托书被委托人签字”作为实质性要求,且未签字的委托书被提交,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作出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决定,即判定为无效投标。
从实际操作与案例角度分析:
- 已有案例表明,若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姓名一栏为机打未手写签名,且此不符合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因此作出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决定,判定为无效投标。
- 此类案例强调了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重要性,以及未满足这些要求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后果与建议角度分析:
- 若因委托书被委托人未签字而被判定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将失去参与后续评标及中标的资格,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及商业机会的丧失。
- 为避免此类情况,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确保所有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格式要求。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
综上所述,若政府采购委托书被委托人未签字,且此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格式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作出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决定,即判定为无效投标。因此,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格外注意此类细节,以确保投标的有效性。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