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年休假审批被退回,但实际已经休了5天,算不算旷工”这一问题,我的结论如下:
从法律角度分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年休假的权利。年休假是员工依法应得的福利,其审批流程通常由公司内部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 如果您已经按照公司规定或双方约定休了年休假,即使审批流程存在瑕疵(如审批被退回),这并不影响您年休假的事实。在法律上,只要您休的是合法的年休假,且没有违反公司关于年休假的具体规定(如提前申请、不得连续休假等限制性条件),那么这段时间就不应被视为旷工。
从实际操作角度分析:
- 审批被退回可能意味着您的年休假申请在流程上存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地方,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旷工。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您沟通并明确年休假的审批标准和流程,而不是简单地将已休的年休假视为旷工。
- 如果公司因此将您已休的年休假视为旷工,并据此进行处罚(如扣工资、警告等),您有权要求公司说明理由,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申诉或维权。
建议与行动:
- 首先,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了解年休假审批被退回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您已经实际休了年休假的情况。
- 如果沟通无果,或者公司坚持将您已休的年休假视为旷工,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年休假申请记录、实际休假证明等),并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维权方案。
综上所述,年休假审批被退回但实际已经休了5天,在法律上并不直接等同于旷工。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申诉或维权。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