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未遂判例-胡涛律师|法行宝
2025-08-16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确实存在未遂形态,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未遂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未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时,就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二、不同行为类型下的未遂判断

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四种行为方式,每种方式下未遂的判断各有特点:

  1. 随意殴打他人类型

    • 若行为人扬拳打向他人,但因被害人躲避及时、旁人阻拦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后果,则认定为未遂。例如,甲扬拳打向乙,乙迅速侧身躲开,甲未击中乙,就构成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类型

    • 若行为人开始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但因被追逐、拦截的人逃脱,或被辱骂、恐吓的人及时报警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则认定为未遂。如丙追逐丁意图辱骂,丁迅速逃离,丙未能继续实施行为,就构成该类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类型

    • 若行为人开始实施强拿硬要或损毁财物的行为,但因财物所有人反抗激烈、周围群众制止等原因未能取得财物,或已开始损毁行为但被阻止,未能造成财物损毁后果,则认定为未遂。例如,戊强行要拿己的手机,己护住手机并呼救,周围人制止了戊,就构成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类型

    • 若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开始起哄闹事,但因警方及时赶到制止、人群未受其煽动等原因,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结果,则认定为未遂。如庚在商场起哄,商场保安迅速控制局面,未造成混乱,就构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三、量刑考量因素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未遂犯,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能会判处拘役、管制,甚至适用缓刑;若情节相对较重,但因未遂可从轻处罚,可能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

四、实际案例参考

虽然无法直接提供具体的判例名称和详细案情(因为涉及隐私和具体案件的复杂性),但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寻衅滋事罪未遂被认定并量刑的案例。这些案例通常遵循上述法律依据和未遂判断标准,结合具体案情进行量刑。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罪存在未遂形态,且其判断需结合具体行为表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你有具体的寻衅滋事罪未遂案件需要咨询或分析,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