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 出售公司 企业资产罪属于最新的刑法刑法的第几条-王永虎律师|法行宝
2025-08-16 公司事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在最新的刑法中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读:

  1. 罪名调整与法律依据:

    • 自2024年3月1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原“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已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2. 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
    • 客观要件:必须存在徇私舞弊、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资产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导致了公司、企业利益的重大损失。
    •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3. 量刑标准:

    • 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若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则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非国有公司、企业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若实施同样行为并造成公司、企业利益重大损失,也将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4. 立案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导致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以及其他致使国家利益或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5. 法律后果与建议: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是一项严重的经济犯罪,其量刑标准和构成要件均有明确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将依法严惩不贷,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 若您或您所在的公司、企业面临此类法律风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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