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二审只进行询问而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常具有一些特定的特征或条件。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当事人未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
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双方当事人同意只进行询问: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二审只进行询问而不开庭审理在某些情况下是可行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都会被这样处理。二审法院在决定是否只进行询问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案件的社会影响、法律适用问题等。
此外,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二审法院只进行询问而不开庭审理,他们仍然有权在询问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同时,他们也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并请求二审法院进行审查。
总之,二审只进行询问而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常具有一些特定的特征或条件。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