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偷税立案规定最新-肖丹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经济纠纷

关于税务稽查中偷税(现称为“逃税”)的立案规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以下为您详细解读:

一、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概述

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及其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并结合其过往税务违法记录来确定。一旦达到法定标准并被公安机关立案,即使后续补缴税款、滞纳金或接受行政处罚,也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二、具体立案情形

  1.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 当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时,即构成逃税罪的立案条件。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已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那么再次逃避缴纳税款,只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即可立案追诉。

  2.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 当扣缴义务人(如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时,即满足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不过,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

三、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一旦触发上述立案标准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即便后续采取了补救措施,仍可能面临刑事法律的制裁。然而,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通常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四、法律建议

鉴于逃税罪的严重后果,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诚实申报纳税,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对于税务筹划和合规性审查也应给予足够重视,以确保企业的税务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公共利益。

总之,逃税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税收法规,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建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申报纳税,共同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