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为啥被叫作正当防卫-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刑事辩护

刑法第20条被称作正当防卫的原因,是因为它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合法性以及防卫过当的责任。以下是对该条文的详细解释: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与合法性

  1. 目的正当性: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 时间紧迫性: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经发生且尚未结束。
  3. 手段必要性: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满足上述条件的防卫行为,被视为合法的自卫行为,防卫人不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刑法第20条被称作正当防卫的核心原因。

二、防卫过当及其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防卫行为虽然初衷是合法的,但如果防卫手段过于激烈,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大损害,那么防卫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由于防卫行为的初衷是合法的,所以法律会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三、特殊防卫权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公民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的特殊保护,也是正当防卫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刑法第20条被称作正当防卫,是因为它明确规定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一定条件下不负刑事责任。同时,该条文也对防卫过当及其责任进行了规定,以确保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