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人存在以下行为时,一次记3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这意味着,如果驾驶的载客汽车(除特定类型外)超员了,但超员比例在20%到50%之间,就会受到一次记3分的处罚。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这表示,在特定道路外超速行驶(超速比例在20%到50%之间)或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都会受到相应的记分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反了这一规定,就会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超车、让行是驾驶过程中的重要行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在不允许超车、让行的路段进行了这些行为,或者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逆行,就会受到记分处罚。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交通拥堵时,驾驶人需要耐心等待,而不是借道超车或穿插等候车辆,否则会受到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过程中需要保持专注,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行为会分散注意力,增加事故风险,因此会受到记分处罚。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礼让行人是驾驶人的基本素质,如果在人行横道前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就会受到记分处罚。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货车载货有明确的重量限制,如果超过了最大允许总质量但未达到30%,就会受到一次记3分的处罚。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重要标识,需要按规定安装。如果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就上路行驶,就会受到记分处罚。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需要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以提醒其他车辆。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就会受到记分处罚。
请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