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八岁干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不可以一律不予追究。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特殊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违法乱纪的行为,是需要接受法律追究的。
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于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行,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表明,并非所有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可以不予追究,特定罪行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通常不被视为行为方,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如果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名,并且致使他人死亡或严重残疾,或是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后,可以进行刑事追诉,并应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处罚时,应当采取轻微处置或减轻处罚,且不被允许适用死刑这一严厉的惩罚措施。
综上所述,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干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不能一律不予追究,而是根据年龄和所犯罪行的性质来具体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