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及其亲朋把钱借给公司,公司付高额利息,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具体是否构成,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对象是否特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公司未向社会公开宣传,仅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则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但若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虽然未直接公开宣传但明知亲友、单位员工向社会宣传集资而不加以限制、阻止,则亲友、单位员工将被视为不特定对象,公司行为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主观心态与行为控制:
- 公司在吸收资金时,若主观上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故意,且客观上未对集资行为的辐射面事先加以限制,或在事中进行控制,或在蔓延至社会后未设法加以阻止,则更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借款金额与犯罪数额的认定:
- 若公司将亲友、单位员工视为不特定对象,则所吸收的金额应计入犯罪数额。
- 若公司能证明在吸收资金时,亲友、单位员工是出于帮忙而非追求高利回报,且公司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则这部分借款金额可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单位员工的范围:
- 若公司在一个法人单位内部针对大量员工集资,或在同集团内部多个法人单位集资,都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时员工被视为不特定对象。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及其亲朋把钱借给公司,公司付高额利息,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借款对象的特定性、公司的主观心态与行为控制、借款金额与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及单位员工的范围等。因此,在具体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慎判断。如果你或你的公司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