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来还的法律依据-韦红露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婚姻家庭

夫妻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来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责任承担原则:

    • 共同偿还原则: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这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连带性质。
    • 协议分担与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承担有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应当按照协议分担债务。如果双方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
    • 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全部清偿。如果一方承担了超出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离婚时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一并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一方死亡的处理: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夫妻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在面临共同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当积极协商并承担相应责任,以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