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给单位上工作子女的自留地一般不能转让。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自留地的性质。自留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紧密相关。
接下来,我们分析转让的可行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自留地)的使用权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一般来说,这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于父母留给单位上工作子女的自留地,由于这种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它通常不能被随意转让给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子女如果已经不再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况。
此外,即使子女仍然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想要转让自留地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如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等。
综上所述,父母留给单位上工作子女的自留地一般不能转让,因为它受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的法律限制。如果子女想要处理这块自留地,建议咨询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