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产品 必须有委托商这个字吗-周汉一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合同纠纷

在委托加工产品中,通常需要标注委托商的名称和地址,且一般不建议省去“委托方”这三个字。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1. 法规要求:

    •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的规定,委托加工需标识委托方名称和地址。如果委托企业在本企业名称、地址前不注明“委托方”,可能会存在法律风险。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也有类似规定,明确委托生产的食品,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2. 实践中的做法:

    •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符合法规要求并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委托加工产品通常会在包装上明确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并且会注明“委托方”以清晰区分委托方和受托方。
  3. 法律建议:

    • 考虑到法规的明确要求和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建议在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上完整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并保留“委托方”这三个字的标识,以确保合规性并降低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委托加工产品通常需要标注委托商的名称和地址,并且一般不建议省去“委托方”这三个字。如果您有具体的委托加工产品标签设计需求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