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二条的具体意思-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二条的具体意思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具体来说:

  1. 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如该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这意味着,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上应当提供原始的数据或视听资料。

  2. 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对于提供的复制件,应当注明其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该复制件所证明的对象或内容。这是为了确保复制件的真实性和与原始资料的关联性。

  3. 声音资料的特定要求:对于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这是为了便于法庭审查和理解声音资料的内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二条主要是关于计算机数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作为行政诉讼证据的具体要求,旨在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从而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