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发现漏罪怎么数罪并罚-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刑事辩护

被判刑后发现漏罪,应依据“先并后减”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 对漏罪进行审判:

    • 当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发现还有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时,应首先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审判,并确定其应受的刑罚。
  2. 数罪并罚的具体操作:

    •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包括原判罪名和漏罪)的情况,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终执行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举例:假设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3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盗窃罪。此时,法院需先对盗窃罪进行判决,假设判处5年有期徒刑。那么,甲抢劫罪的原判为8年,盗窃罪的新判为5年,总和刑期为13年,且数刑中最高刑期为8年。由于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所以法院最终决定的执行刑期应在8年以上13年以下,比如决定执行10年有期徒刑。
  3. 已执行刑期的计算:

    • 罪犯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从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中扣除。继续上述例子,甲已经服刑3年,因此其还需执行的刑期为10年减去3年,即7年。
  4. 法律适用的注意事项:

    • 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被判刑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需要严格遵循“先并后减”的原则,并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