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与原判数罪如何并罚-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3-28 刑事辩护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的,应依据“先并后减”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 对漏罪的处理:

    • 首先,需要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审判,并确定其应受的刑罚。
  2. 数罪并罚的操作:

    •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对于一人犯数罪(包括原判罪名和漏罪)的情况,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例如,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有相应限制。
    • 具体操作是,将漏罪所判刑罚与原判刑罚合并,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得出最终需要执行的刑期。
  3. 实例说明:

    • 假设某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3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盗窃罪。此时,法院需先对盗窃罪进行判决,假设判处5年有期徒刑。那么,该人抢劫罪的原判为8年,盗窃罪的新判为5年,总和刑期为13年,且数刑中最高刑期为8年。由于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法院最终决定的执行刑期应在8年以上13年以下,比如决定执行10年有期徒刑。再减去已经服刑的3年,还需执行7年。

我建议:在处理漏罪与原判数罪的并罚问题时,应严格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法律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