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书记未报备办婚礼收服务对象礼金,主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的党纪处分条例。具体来说:
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村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干部,未报备办婚礼并收受服务对象礼金,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根据相关的党纪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未按规定报备或超出报备规模,以及借机敛财的,将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在这个案例中,村支部书记未报备办婚礼并收受礼金,符合这一违纪情形。
综上所述,村支部书记未报备办婚礼收服务对象礼金,不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违反了相关的党纪处分条例。这种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破坏了党风政风,应当受到严肃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