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于2011年实施的。具体来说,该法是在2011年2月25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并且自通过之后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的制定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存工作。
自该法实施以来,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方都积极践行立法宗旨,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来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例如,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了大量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以及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同时,全国也建立了庞大的非遗保护机构体系,包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非遗保护中心等。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并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