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什么时候实行-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劳动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司法解释的一些核心内容及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影响:

  1. 支付劳动报酬与工伤保险待遇责任:

    • 承包人、被挂靠人将其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或者允许其挂靠的,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用工主体责任。
  2. 劳动关系的确认:

    • 当关联单位均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主要根据用工管理行为,同时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
  3. 经济补偿的支持: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4.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判断:

    • 明确了应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如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一年以上等,避免了用人单位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5. 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

    • 在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相适应,超过部分无效。

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