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让肇事方查事故发生地的监控并不违法。实际上,在交通事故处理后,公安机关有权调取监控录像作为现场证据使用,以便划分事故责任。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调取查看监控录像,交警通常会予以配合。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该规定明确指出,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也需要注意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形,或者出于调查需要暂时限制查询时,肇事科限制查询道路监控可能具有合法性。但这些特殊情况并不影响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查看监控录像的权利。
因此,如果交警让肇事方查事故发生地的监控,这通常是在依法行使职权,以便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并划分责任。如果肇事方对监控录像有查看需求,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