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后,一定会进行审理,不会到期直接宣判。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行政复议的流程: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裁决的一种行政监督制度。当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后,它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理:
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机关会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申请人是否具有复议资格、复议请求是否明确、复议事项是否属于复议范围等。
审理准备:如果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行政复议机关会进行审理准备,包括指定复议人员、调阅相关案卷材料、通知被申请人等。
审理过程: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会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必要时还会进行实地调查或听证。
作出决定:审理结束后,行政复议机关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这个决定可能是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是撤销、变更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
在整个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都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复议受理后,一定会进行审理,不会到期直接宣判。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