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养母生前写遗嘱将养女抚养权归还生母且养父不知情的情况下,该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遗嘱的合法性: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合法有效。
- 遗嘱中涉及抚养权归还的内容,本质上是对子女抚养问题的一种安排,但这种安排不能违反法律关于抚养权的规定。
抚养权的特殊性:
- 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义务,它涉及到子女的成长、教育、生活等多个方面。
- 抚养权的变更,通常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单纯通过遗嘱的形式来“归还”抚养权,在法律上可能并不被认可。
养父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 在养父母均健在的情况下,关于养女的抚养问题,养父也享有知情权与同意权。
- 如果养母在遗嘱中单方面决定归还抚养权,且养父对此并不知情,那么这一行为可能侵犯了养父的合法权益。
遗嘱的效力判断:
-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如果遗嘱中涉及抚养权归还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关于抚养权的规定,或者侵犯了养父的合法权益,那么该部分遗嘱内容可能被视为无效。
- 即便遗嘱的其他部分合法有效,但涉及抚养权归还的部分也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权益而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养母生前写遗嘱将养女抚养权归还生母,且养父不知情的情况下,该遗嘱中关于抚养权归还的部分很可能被视为无效。因为抚养权的变更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且不能侵犯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权益。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