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单位末位淘汰制一般是有赔偿的。当单位以末位淘汰制为由与劳动者解约时,这通常被视为违法解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具体来说: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计算:由于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此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需要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综上所述,体制内单位若实行末位淘汰制并与劳动者解约,一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