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诉讼拒执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虚假诉讼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分析说明:如果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意图逃避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且情节严重,那么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 虚假诉讼罪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分析说明:如果行为人以虚假的事实或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诉讼程序获取非法利益,或者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其行为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即使其初衷是为了逃避执行,但在虚假诉讼的过程中,已经触犯了虚假诉讼罪的法律规定。
我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目的、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其行为性质,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