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诉讼方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定啥罪-陈红于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刑事辩护

以虚假诉讼方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可能同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虚假诉讼罪,司法机关将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量刑。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 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情节严重的情形:

    • 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 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3. 刑罚:

    • 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虚假诉讼罪

  1. 定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刑罚:

    • 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 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数罪并罚原则

  • 当一个人同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虚假诉讼罪时,司法机关将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来量刑。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有上限规定。

四、具体处理流程与措施

  1. 侦查阶段:

    • 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虚假诉讼行为的相关证据。
  2. 审查起诉阶段:

    •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并依法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同时,会综合考量两个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3. 审判阶段:

    • 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作出判决,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刑罚。

五、司法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 证据收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违法行为。若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则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需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从重、从轻情节: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等特定判决、裁定的,应依法从重处罚。而在提起公诉前或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总结来说,以虚假诉讼方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将同时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虚假诉讼罪,司法机关将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量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