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能直接给出你是否可以不给剩余8千元的结论,因为这涉及到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合同约定。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这样分析:
合同的存在与形式:
- 虽然你提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可能成立。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 如果你已经支付了1万元,并且双方有明确的租赁意图和条件(即使这些条件是口头的),那么你应该按照约定的条件来履行。如果你现在因为亏损而无法支付剩余的8千元,这可能构成违约。
- 违约方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后果:
- 如果出租方选择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你可能需要支付剩余的8千元,并可能面临额外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 如果出租方选择不追究,或者双方能够达成新的协议,那么你可能不需要支付剩余的8千元,但这需要双方的明确同意。
建议:
- 尽快与出租方沟通,说明你的实际情况,并尝试达成新的协议或解决方案。
-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比如我),以便更详细地了解你的法律义务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你是否可以不给剩余的8千元,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具体约定、法律关系和出租方的意愿。因此,我无法直接给出结论,但建议你尽快与出租方沟通,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