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有人私用公章是违法的。
公司注销之后,其公章也随之失去法律效力。若有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已经注销的公章进行合同签订等活动,就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罚将更为严厉,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注销公章后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需根据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合同是在公章注销之前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合同是在公章注销之后签订并盖章的,其效力则需根据使用公章的人的身份及行为来判定。若使用公章的人为公司内部人员或与公司有关系的人,且合同的相对方作为善意第三人并不知道该公章已经注销,那么该合同可能构成表见代理,仍然有效,此时公司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若使用该公章的人与公司无关,如公章被盗取,则涉及违法行为,该合同无效。
因此,公司注销后,应妥善保管或销毁公章,避免其被非法使用。如果公司发现有人私用已注销的公章,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使用,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