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工人生二胎是有产假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学校食堂工人还是其他行业的劳动者,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都可以享受产假或陪产假等待遇。
具体来说,对于女性劳动者,她们在生育二胎时,可以依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并且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产假的具体天数通常根据地方规定和单位政策来确定,一般包括产前假、产后假以及可能的哺乳假等。
因此,学校食堂工人生二胎时,是有权享受产假的,这是法律赋予她们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予产假或者相关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